我省加强环保信用建设推进绿色金融
黑色污染企业不予新增贷款
江南时报讯(记者 王琦)近日,江苏银保监局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文,对加强环保信用建设推进绿色金融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我省将通过执行差别化绿色信贷政策、开展差别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措施倒逼企业向绿色生态转型。
在执行差别化绿色信贷政策方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授信全流程,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将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授信决策的依据之一。
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环保信用等级为绿色的企事业单位予以积极的信贷支持;对环保信用等级为黄色的企事业单位严格贷款条件;对环保信用等级为红色、黑色的企事业单位审慎授信,在其环保信用等级提升之前,不予新增贷款,并视情况逐步压缩贷款,直至退出贷款。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密切关注生态环境等部门发布的环境信息、授信客户及项目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行为和影响,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对有潜在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客户,制定并实行有针对性的贷后管理措施。
我省还将开展差别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各保险机构应将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评估投保人环境风险的依据之一,合理设定适用于投保人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并根据财产保险产品管理相关规定及时报备。积极推进对沿海、沿江化工区等重点区域以及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等环境高风险领域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逐步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范围。
建议保险机构根据投保人环保信用评价结果,采用差别化的保险费率,对环保信用等级为绿色的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费率方面实行优惠,对环保信用等级为黄色、红色、黑色的企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程度的费率上浮。各保险机构要发挥在环境风险防范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做好对投保人环境风险管理的指导和服务工作,通过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加强对投保主体的环境风险监控。特别是要加大对环保信用等级为黄色、红色、黑色企事业单位投保人的风险监测力度,及时提示风险隐患,发现问题要尽快反馈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督促投保人实施整改,并持续关注整改进展。
在加强金融与生态环境部门间交流合作方面,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要坚持排污企事业单位应纳尽纳,将重点排污单位、列入污染源日常监管的单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以及产生环境行为信息的有关单位,主动纳入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范围。
各银行保险机构在客户准入中,要提示已经参加环保信用评价的企事业单位主动提供环保信用评价信息。省生态环境厅于每个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江苏银保监局汇总提供前一季度参加环保信用评价的企事业单位名单和等级,江苏银保监局收到名单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省银行业协会和省保险行业协会转发给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各银行保险机构根据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加强客户预警分析、授信和风险管理全流程监控,并建议执行差异化授信和承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