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近日,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先生收到如皋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出的“提前警告”后,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明已经详细了解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警示书》,愿意尽快到法院履行义务,并对法院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善意文明执行举措表示感谢。次日一早,申请人朱女士如愿拿到了56000余元工伤赔偿款。
据悉,这是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南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1+4专项行动中的一幕,用纳失预警机制快速修复企业信用瑕疵,为企业发展增添信心。仅如皋法院一家,自启动纳失预警机制的一个多月来,发出失信警示书150余份,促使20起案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马剑梅 蒋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