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近日,泰州姜堰警方接到市民冒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小区门口的电动自行车被盗。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调查,通过调阅沿路监控,很快锁定作案人员田某,并将其抓获归案。
到案后,田某如实供述了盗窃电动车的违法行为。经查,田某今年50岁,四川德阳人,3月1日刚被公司调到姜堰。为了方便田某上下班,公司给他发放了1000元,补贴其购买一辆电动车。案发当天,田某前往专卖店购车途中,发现路边停放的一辆电动车钥匙未拔。经过一番思想斗争,田某决定“省下”补贴,将未上锁的电动车据为己有。最终,田某因盗窃被姜堰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收到追回的被盗电动车,冒先生给民警送来一面“人民卫士 罪犯克星”锦旗表示感谢。
(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