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太感谢了,又麻烦您们跑了一趟,上次帮我们老俩口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这次又来为我们宣讲政策、答疑解惑,真是帮了大忙了!”年逾七旬的杜大娘紧紧拉着徐州市云龙区法律援助中心王主任的手,激动地连连道谢。
在“3.5”学雷锋日来临之际,考虑到杜大娘和杜大爷距离法律援助中心较远且公共交通不便,徐州市云龙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与江苏清韵律师事务所孙晓敏律师,一同前往老俩口家中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助力“事实孤儿”小蒙(化名)幼有所养。
据了解,杜大娘的儿子儿媳于十多年前结婚,育有一子取名小蒙,婚后感情尚可,平时也很少争吵,但孩子一岁时儿媳突然离家出走,无论儿子怎么好言相劝,一直未归。儿子无法承受打击,两年后提出离婚诉讼,但由于心内郁结太深,离婚诉讼还没结束就突发疾病去世。十多年来,小蒙的母亲始终没有出现,派出所尝试联系也未果,其外公外婆对小蒙不闻不问,杜大娘老俩口只能独自承担起抚养小蒙的重担,但两人都没有退休工资,杜大娘常年在家照顾小蒙没有工作,杜大爷靠着在小区里打扫卫生补贴家用,工资收入微薄,家里就靠低保生活,而小蒙已上中学,生活和学习的开销越来越多,老俩口逐渐难以承担。
小蒙的母亲失踪了十多年,父亲又已过世,根据法律规定,属于“事实孤儿”,可以享受相关福利救助政策,但由于其爷爷奶奶还不是法定监护人,一直无法办理相应手续,如果能把小蒙的监护权变更到老俩口名下,就可以为其申请教育补贴及政府补贴,这将解决老杜一家很大的困难。
法律援助律师在耐心倾听两位老人的叙述了解情况、审查相关资料后表示,小蒙从小跟爷爷奶奶长大,感情深厚,杜家老夫妻可以承担监护责任,符合申请变更监护权的条件,给老俩口吃了一颗“定心丸”。
此次法律援助“上门服务”,以实际行动弘扬和践行了雷锋精神,让受援者切实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今后,云龙区司法局将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着力解决群众身边各类急难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周梦瑶 王于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