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日前,南京市建邺区委依法治区办为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起草了《建邺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并经建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领导同志批准下发实施。
该《工作规范》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年终述法工作有关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重点从述法的主体范围、述法内容、述法方式以及述法的具体要求等几个方面进行细化:明确述法主体。将区党群部门和政府工作部门(含垂管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园区、街道,以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纳入述法主体,明确了81个具体述法单位;明确述法内容。根据不同述法主体,有针对性地制定了9个方面的述法内容;明确述法形式。将述法内容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重要组成部分。确定了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会议上,组织开展集中述法活动。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评议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述法工作开展专门评议;明确述法责任单位。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是确保述法工作落实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全区述法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通过开展专项督察和纳入区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以及通过列为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等方式,确保述法工作有序开展。
(陈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