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渔事》凡156篇,篇篇释“渔”,且无重复,如此规模的渔事写作,仅就题材的出奇而言,已然是文学史上前无古人的孤诣。从最初的兴之所至到田野调查,从知识考古到审美的渗透,无论是对一时一地渔猎体验的深入掘进,还是对里下河文化精神的接续,乃至对当下农耕文明的沉思,读来字字皆是珍贵的心、沉郁的力。尽管写“渔”并非刘春龙独特的发明,但仿佛是某种神谕的召唤,唯有他以日复一日虔诚的日课方式,使之铺展为当代文学的一方独特风景,亦了却埋藏心头多年的精神夙愿。
篦篈、罾、闸箔、鱼槽、钓筒……这些渔猎文明的符号,如果它们曾是水乡生活中息息相关的器物,紧贴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经验,那么如何让这些记忆中的谱系,重新跃出当下的湖面,并且迁移到既熟悉又陌生的情境中,是刘春龙渔事写作首先面临的问题。我以为,这些渔事散文首先是指向当下的,“渔事”在刘春龙写作中,它的美学形象从来不是脆弱的,不是为了拥抱乡愁而成为“刻奇”(kitsch)的产物,也不是刚烈的批判,它的美学品质在不干不濡的水土之间,不在讽喻而在记录,不在奚落而在填补,不在象征而在还原,显得不卑不亢。无论是那些几近消失的渔猎工具,抑或捕钓技术,皆是芜杂的现代文明之下遥远而平行的回声,在马歇尔·伯曼看来,这种声音“与自我发现和自我嘲弄产生了共鸣,与自我快乐和自我怀疑产生了共鸣”,当它们被刘春龙以散文的形式赋形为诗化的物象,我们获得了生命深处的共情,比如它们是苦中作乐的游戏,是艰辛的生计,是风景,是馈赠,也是羁绊。
在当代文学中,作家对乡土的审视大多是从生存的因素出发,风景被拆解为隐喻,而在刘春龙的笔下,“渔事”保留了乡土写作中的诗性角色,它不是抽象的景观,也不是记忆中优美的片段,而是里下河历史的一隅,乃至人性一隅的投射。我们或可发现,在这些“渔事散文”的写作中,刘春龙一方面侧重“日常性”“原生态”与“风景本身”,甚至保留了一些生活中细小的冗杂场景,尽量避免隐喻的出现,另一方面,他以深广的生活体验、高度的审美自觉,将“渔事”建设成为一个独立存在的诗性空间。这样的诗性既存在于《跳白》中文人的想象,也存在于《篦篈》中那粗大脚板上弥布的“老茧和划痕”,伤感因此建立于对存在的理解之上,是施宾格勒所谓的“命运的脉息被因果关系的理解所代替”,而“不是作为物质的族系”。由此,刘春龙的“渔事散文”获得了地方性写作之外的品质,一种从地方性出发而指向茫茫人世的品质。
固然,这些“渔事散文”着眼于里下河的风土人情,以“渔事”作为表现的对象,诸如与捕鱼相关的五花八门的工具以及各种奇门异巧,读来啧啧有味,但它绝非利奥塔所言的“以相同的品位来集体分享乡愁的缅怀”,而是有种内在的辽阔和宽厚,是记忆、人性与诗性三者的合体。也许,渔事本无分南北,但于里下河而言,究竟不同,或许这是比较容易得到证实的,而萦回于心的是嫁接在深厚的文化传统之上的“灵”与“美”。如此孜孜矻矻的书写,仿佛应和了作家生命中的天性,并从中获得一种深层的慰藉,那些掩藏在现实之下的部分,由此化作明亮而纯粹的渔光曲,并赋予它以轻为重的质感。如果我们把“渔事”当作一种风景来考察,那么它呈现出更多是清透的底色,是值得沉吟的片段,清晰的、喧闹的、烟火气的,而非感伤的精神乌托邦,因为“渔事”并不是都市化和机械化压力之下的解毒剂,也不是聊以自慰的狭隘情结,而是向记忆深处明亮的地方追溯,既有对渔民生活的理解之同情,又有捕钓本身的苦与乐、坚守与诀别,它们相互交织,塑造出这漫溢着泥土味、鱼腥味与浸染着里下河人灵魂色彩的156个词汇。
尽管刘春龙采用的是古老的守株待兔的写作方式,以“渔”为“株”,但不限于“株”“渔”,只是,当乡村景致在都市物欲的泛滥中变异的时候,他重新回到了写作的原点,那是古典精神的邀约,也是水流云在、生生不息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