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近日,南京市高淳法院受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通过诉中委托开发区商会进行调解,成功化解双方矛盾。
甲公司将部分工程交给乙公司建设并签订《专业分包合同》,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施工后,于2022年3月将决算资料交给甲公司进行审计。因工程审计流程,双方对于全部工程款的支付条件产生争议,乙公司诉至高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欣欣全面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履行、工程价款的支付等情况,发现两公司对工程款欠付的事实和金额的实质性争议不大。若仅仅根据合同约定来判断支付工程款的条件是否成就,径行判决可能导致一案结多案生,不能公正高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该笔工程款的审计工作尽快完成,能更好地实质性化解这起纠纷,也可以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经甲、乙公司同意,高淳法院委托开发区商会介入案件审理程序。调解室内,承办法官以案释法,商会调解员动之以情。最终甲公司一个月不到,完成了最终审计,双方就支付工程款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达成一致,握手言和。
(陈妍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