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过去三年,全市约30万的餐饮行业从业者都受到不同程度冲击。我们希望通过这次立法,政府能充分考虑餐饮行业的现实处境,对餐厨垃圾违法行为的处罚,特别是首次违法的,在行政处罚前增设整改期或者缓冲期。”近日,淮安市餐饮行业商会会长章丽青在《淮安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如是说。
“对行业商会提出的意见,我们热烈欢迎,并将认真研究吸纳。”淮安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周利表示,“邀请行业商会参与立法,既是政府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应有之义,也是我们践行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写照。”小小的行业商会已然成为立法民意的“汇聚平台”,吸引着企业主和个体从业者共同参与民主立法,有效地延伸了基层参与地方立法的深度和广度。
据了解,近年来,淮安市持续深化立法民意征集工作,积极推进地方立法领域创新,为聚焦打造“绿色高地、枢纽新城”、全面建设长三角北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更加科学完备的制度保障。
从“源头”征集民意。市政府在确定地方立法项目前,通过官网官微向社会群众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将人民群众反映的重点议题及时纳入立法年度计划。在民营企业设置立法工作联系点,邀请行业协会、商会、从业者代表等建言献策,最大限度为相关主体参与立法民意征集提供机会,全力保障立法民意征集的全面性、多元化。近年来,共收集到基层一线立法意见建议122条,立法民意征集直接受众达6000余人次。
采“基层”原汁原味。注重发挥立法民意征集区“直通车”作用,在全市95个镇(街道)设立立法民意征集区,指导200多个村(社区)设立“立法民意征集栏”,进一步扩大了立法民意征集的范围。定期组织专员赴基层立法联系点、企业车间、田间地头等基层一线采集最原始的意见建议,源源不断为民主立法提供民意参考。截至目前,通过立法民意征集区反馈的意见建议超过240条,被采纳50余条,超过22%的基层立法民意转化为立法具体条款。
借“外脑”科学立法。充分发挥行政立法“智库”作用,积极引入法学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等专业力量,在全省率先成立行政立法审查委员会,定期组织25名成员共同参与研究市政府立法规划及年度立法计划,处理各部门在执行政府立法计划中的有关问题,审议疑难、复杂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草案,及市政府规章清理、评估中的重大问题。截至目前,行政立法审查委员会已参与审议12件立法项目,提供决策辅助意见60余条,为科学立法提供智力支持。
(张世勋 胡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