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省委编办、省政务办《关于对基层综合执法赋权事项实施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苏司通〔2020〕1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街道综合执法的归案、协调、监督和指导等,南京市江宁区将基层综合执法工作纳入区委专项督查。
本次督查由区委依法治区办牵头,会同区司法局、区委编办、城管局、发改委(大数据局)等单位,利用10天时间,对全区10个街道综合执法推进落实及赋权事项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此次专项督查采取文本调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方式,了解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及赋权实施事项落实情况,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督查组对各综合执法局进行实地查看,现场指出综合执法机关存在的问题,对能即时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对各街道在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中存在的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能力欠缺、衔接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针对性举措,力求将问题逐个突破,一一解决。
二是强化督促整改。督查组将此次专项督查工作情况及时通报街道,对各街道综合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持续跟进,督促各街道综合执法机关拿出整改报告,完成街道综合执法的规定动作。在今年年底前,督查工作组还将对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回头看”。
三是强化考核运用。本次督查结果将纳入党建考核和全区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推进成效好的,予以表扬加分,对督查结果不佳的,予以通报扣分处理,通过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综合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推动综合执法效能提档升级,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石。
(田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