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2018年,王某在老家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追逃、通缉。2019年6月,王某潜逃回老家。陈某在明知王某涉案在逃的情况下,仍接受王某母亲张某的请求,帮助王某藏匿于自己家中20余天,并为其提供食物。张某在王某逃匿期间,通过他人向王某送衣服和人民币1万元。2019年7月,公安机关发现张某、陈某有窝藏的犯罪嫌疑。两人如实供述了相关事实。
近日,海安法院对这起窝藏罪案作出一审判决。张某、陈某犯窝藏罪,均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沈星杏